2004年8月1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浙江法制报精彩推荐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我省法律援助触角向农村延伸
10万张《法律援助卡》昨起发给农民
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曾焕健

  昨天,省司法厅将10万张面向广大农村困难群众和农民工的《法律援助卡》发向各市、县。记者从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新闻发布会上得知,农村的困难群众已成为我省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。
  法律援助并非打官司才提供
  记者从会议上得知,2004年,我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363件,位居全国第5位;2005年,法律援助案件增至17244件,跃居全国第2位。
  为了更好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,化解矛盾,维护稳定,两年来,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重心已逐步从刑事类案件向民事类案件转移。去年,全省办理民事援助案件9173件,占案件总数的53.2%,首次超过了刑事援助案件。在援助形式上,越来越多的法律援助通过协商、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,省司法厅新闻发言人陈志忠副厅长说,这样能更及时、快捷地为老百姓解决纠纷。
  农民和农民工成法援重点对象
  去年7月,我省修改《法律援助条例》,扩大了受案范围,医疗事故、交通事故、工伤事故的赔偿请求都被纳入法律援助;法律援助的受援对象由原来的低保对象扩大到了低收入对象,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得到法律援助。
  为了搞好新农村建设,推进“平安浙江”和“法治浙江”,我省将加大对农民法律援助的力度,将农村的困难群众作为重点援助对象;将建设领域及劳动强度大、劳动保障措施差、工伤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领域;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、医疗事故、交通事故、工伤事故赔偿、老人赡养等作为重点援助事项,尤其是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,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。
  八成乡镇街道将建工作站
  虽然我省的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,但在农村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,如农民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还比较低;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、海岛和边远山区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还不够畅通;有的地方法律援助经费和律师资源不足等。
  针对上述情况,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健全农村法律援助网络,确保80%的乡镇(街道)建立健全以司法所为依托的法律援助工作站,争取有40%的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便民服务窗口。3年内,在全省所有的村(居)、农民工集中的劳动力市场、开发区和50%的较大企业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,明确联络员。此外,还要在各村设立标有“寻求法律援助,请拨12348”的指示牌,让法律援助成为村民解决纠纷、维护权益时首先想到的正义使者。